紅網長沙2月汽車借款20日訊(滾動新聞記者 陳斌)寧鄉妹子黃小姐2月18日遇到了一件鬱悶事。她在長沙一銀行辦理業務時,不慎遺失了錢包。在警察的幫助下,她拿到了撿到她錢包的男子的電話號碼,但電話打過去,對方拒絕歸還。無奈之下,黃小姐撥通110尋求幫助。可派出所民警的回覆是,錢包內金額太小,不符合公安機關立案條件,建議她向法院起訴解決。
  失主:聽到我在找錢包,撿婚禮顧問課程到的人沒吭聲
  
  黃小姐介紹,丟失的是一個紅色錢包,“裡面有60新竹買屋0多元現金,還有身份證、銀行卡等。”
  黃小姐說,2月18日上午,她來到桐梓坡路的中國銀行商學院支行,“先是在ATM機上查詢了餘額”,然後在櫃臺辦理業務時,工作人員要求她提供身份證,她一摸口袋,才西裝發現錢包不見了。黃小姐以為錢包被盜,立即撥打110報警。
  隨後,咸嘉湖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,通過銀行監控錄像發現,黃小姐的錢包遺失在了銀行ATM機附近,被一名年輕男子撿走了。通過跟銀行溝通,民警掌握了撿錢包男子陳某的手機中谷製冰機號碼。
  “我找錢包時,他(指陳某)還跟我在同一個櫃臺辦理了業務。”黃小姐說,自己說錢包不見了的時候,陳某應該也聽到了,但他沒吭聲。
  警方:金額太小,不符合立案條件
  “民警將(陳某的)電話號碼給了我,我前後撥打了對方電話多次,對方一直不接。我又發了短信,告訴他我是錢包的主人,如果錢他不想還沒關係,但希望能將身份證等證件郵寄給我或代交給銀行。”黃小姐說,下午陳某接了電話,承認他撿了錢包,但聲稱錢包後來又丟了。
  見陳某不肯歸還,黃小姐又撥打了110尋求幫助。110聯繫了咸嘉湖派出所,派出所民警以此事不好立案為由,拒絕了黃小姐的求助。
  19日下午,記者來到咸嘉湖派出所。值班領導解釋稱:“當時黃小姐反映錢包被盜,經民警現場調查,發現是遺失,不是被盜;其次,民警調取監控錄像,銀行把撿錢包男子的電話告訴了民警,出警民警和對方溝通,但對方不配合(不接電話)。”
  記者也曾嘗試給陳某打電話,對方沒有接聽。“(這種情況)屬於遺失,非法侵占,不屬於公安受理範圍,不符合公安機關立案條件。”一名女警說,“金額太小,達不到立案標準,且是自訴案件,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訴。”
  律師:民警應在職權範圍內幫市民輓回損失
  
  對此,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認為,依據《人民警察法》第二十一條規定,對公民的報警案件,應當及時查處。針對市民求助,人民警察應當在職權範圍內幫助市民進行調查督促,力所能及地幫助輓回損失。
  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政工室相關人員表示,此事確實不符合公安機關立案條件,但黃小姐可起訴對方,需要公安機關配合的,公安機關可以配合。  (原標題:女子丟錢包撿到者拒還 警方稱金額太小不能立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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